近日,财政部起草了《财政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于2018年3月2日。
《征求意见稿》称,财政部将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涉及会计从业资格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将其中与新《会计法》有关规定,以及现行会计规章的表述明显不一致的内容一并进行修改。其中,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提交专职从业人员具备从事代理记账专业能力的证明,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取得的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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