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修订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下称《协议》)。
《协议》明确,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全国股转系统的证券交易、证券发行、并购重组、信息披露等活动实施自律管理,有权决定乙方证券的暂停与恢复交易和终止挂牌事宜。同时,《协议》规定,乙方逾期缴纳挂牌费,甲方有权每日按应缴纳金额的3‰收取滞纳金。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证券交易和信息披露平台及相关设施服务。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正常的信息环境等等。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同里迎燕路70号(原同里宾馆)
联系电话:0512-63414422
传真号码:0512-63027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