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在减税降费层面,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税费政策。由于我国中小微企业数量众多,且绝大多数是民营企业,以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居多,具有较强的吸纳就业能力,因此,中小微企业一揽子税收扶持政策对于落实“六稳”“六保”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针对特定环境下的税务监管,我的观点是: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户和个人从业者的税款(以下简称“中小微企业”),不一定非要“应收尽收”,只有“放水养鱼、涵养税源”,才能确保“六稳”和“六保”政策,能够真正“落地”,并发挥其应有的效应。
但是,税法既然是一部法律,就应该有其严肃性,所以,税款的“应收尽收”一直作为税务机关内部工作的一句口号。但在现实的税务环境中,“中小微企业”的税款大多被“应收尽收”,在一些地方甚至达到“不应收、还尽收”的地步。而对于一些较大型企业,由于其特殊的身份和背景,“应收不去收”的人为税收流失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税收的经济杠杆在不同类型的企业中,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杠杆作用。
无论在任何国家,要真正做到对税款的“应收尽收”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做到的事。征税要看成本,“芝麻”大点儿的税,动用巨大的人力和物力去把它收上来,若不是出于政治和警示国民的目的,这样做是大可不必的,也是不划算的。无论任何国家及其政府,对于其“中小微企业”的纳税人,一般是抱着一种宽容的态度,而大企业由于其承载着企业公民的责任,况且还其享受着更多社会资源,所以当然要付出的更多。
由于国内的大企业分布地域广,纳税征管难度大,所以要么就是由税务总局牵头来组织全国检查,要么就是税务机关组织的省内专项检查。所以,税务机关对于大企业税收的态度是,能收多少算多少,查多了也收不上来。涉税问题若处理不当,可能会影响到当地经济的发展。另外,由于税务机关相关专业人员专业知识的不足,所以,对其检查的程度也会因此而减弱。
对于“中小微企业”,由于其大量从事的是传统经济,基本上是一眼就可以看透的运营和盈利模式。所以,相对于税务管理、稽查人员所掌握的业务而言,查起来是“得心应手、手到擒来”,基本能够做到,查深查透,一网打尽。
由此可以看出,“中小微企业”与大企业相比,在同样的税收环境下,税收负担是不尽相同的。再加上从业人员的素质差异,因此,他们经常会采取销售不记账的方式来逃避纳税,从而使其实际税负减少,因此,改变现有的税务机关思维模式,用科学的方法来管理税收,并保证税收公平性,才是广大纳税人所愿意看到的。
总之,在特定经济环境下,税务监管措施就要“讲政治、顾大局”。前段时间,某地税务部门“约谈”网店从业者的消息,被各大媒体所转载,并引起相关从业者的“恐慌”,对此,相关税务主管部门快速做出回应,撤回“约谈”通知,这是一个好的态度和做法,我坚决拥护。我相信,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我们一定会打赢抗疫这场人民战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