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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案:2079万元滞纳金诞生记
更新时间:2019-03-04 16:19:00点击次数:5651次字号:T|T

税案:2079万元滞纳金诞生记

税案:2079万元滞纳金诞生记

常见问答

1、累计免抵增值税是什么?

答:免抵税额是出口退税抵减了内销部分的增值税,是免抵退税额与应退税额的差额,不能留抵下期,也不能退税。

2、免抵税额需要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财税[2005]25号文规定,自2005年1月1日开始,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005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

3、外贸企业也会有同样的风险吗?

答:外贸企业实行免、退税政策,不同于生产型出口企业免抵退的计算方法,不存在类似风险。

4、系统不会提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基数错误吗?

答:系统不会自动产生数据,需要手工录入,数据可以取自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最后一行“当期免抵税额”。

5、2005年到现在,滞纳金不超1倍?教育费附加需要缴纳滞纳金吗?

答:公告显示少缴的城建税是2732万元,还有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滞纳金是2079万元,未超过城建税的1倍。由于没有显示各年份少缴税费的金额,无法得知滞纳金是否有考虑上限不超1倍的限制。税收滞纳金折算为年息是18.25%,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属于费用,通常不涉及滞纳金(各地口径可能不同)。

6、不涉及罚款?

答:本次是按自查补税处理,不需要罚款。

(编辑:huar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