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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研讨
建筑服务有哪些,简易计税知多少?
更新时间:2017-12-13 16:14:00点击次数:4374次字号:T|T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简化办税流程,国税总局进一步简化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事项。那么,建筑服务有哪些类型,什么是建筑服务的简易计税,什么情况下可选择简易计税呢?税局通过具体案例,为纳税人详细讲解建筑服务简易计税的相关知识。

案例:某建筑服务企业一般纳税人,在一次纳税评估过程中被判定需要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后经查原因是其有两项建筑工程开工于201651日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既非甲供工程又非清包工工程,却选择了简易方法进行计税,因而共需要补缴税款及滞纳金近三百万元。

解答:若是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跨县可用以下公式:销售额(含税)=全部价款+价外费用,销项税额=销售额/1+11%*11%;简易计税可采用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分包款项,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3%*征收率3%。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则可采用以下公式: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分包款项;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3%*征收率3%

(编辑:huar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