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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研讨
业务研讨
资产证券化融资规模目前无特定限制
更新时间:2017-12-08 16:11:00点击次数:4960次字号:T|T
 

    近日,中国证监会投保局、债券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管理人以自有资金或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其他客户资产、证券投资基金认购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上限,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确定。

资产证券化业务对原始权益人的关注要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基础资产现金流来源于原始权益人经营性收入的,原始权益人应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关注其盈利能力、业务经营前景、偿债能力等;二是原始权益人承担差额补足、资产回购等增信义务的,关注其资产负债状况、偿债能力、资产质量和现金流情况;三是原始权益人作为资产服务机构的,应具有相关业务管理能力,包括规则、技术与人力配备。

(编辑:huar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