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全国打假日”!或许会有许多我们熟知的品牌在背后做着弄虚作假等不为人知勾当。而在证券市场上的造假行为行为本身更是让人深恶痛绝,这些财务造假行为对投资者权益造成了损害。而财务造假却又屡禁不止主要原因在于造假成本低。如果要遏制上市公司违规,一方面要提高处罚力度,另一方面投资者要积极维权。昨日(14日)即有人大代表提出议案,针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在上调罚款金额的同时追加上市公司高管的刑事责任被采纳。
今天我们就来梳理一下,在我们熟悉的证券市场又有哪些造假的行为呢?
违法成本低导致财务造假屡禁不止
造假方法虽然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但证监会对公司的罚款却均不超过6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不超过30万元。相比上市公司动辄获利上亿元而言,这样的违法成本实在是不算高。
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执法不严,而是证监会对上市以后财务造假的的处罚权限太低。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证监会还有权力对违规严重的责任人采取一定期限的市场禁入措施,比如5年、10年,或者终身禁入。
如何遏制财务造假:左手提高处罚力度右手维权
财务造假大致分两种,第一种是比较传统的,是在财报上做文章,例如资产虚增、收入提前确认、费用遗漏、利润平滑处理、混淆现金流种类等。这一类是2008年前非常常见的;另一种就是资本运作,通过关联方交易、会计政策变更、并购、重组等,彻底洗涤资产负债表,把盈利包袱消化处理掉。
如果要遏制上市公司违规,只能提高处罚力度。而作为投资者在更多层面,要思考这些商业交易本身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商业惯例、是否有商业逻辑。如果遭遇财务造假案件,也应积极维权,因为民事索赔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的震慑力度,有时候比行政处罚的威慑力还要大。这样做不仅仅是投资者挽回损失,而且更重要的是让上市公司后续不再违法,否则还可能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但值得欣慰的是,随着政策环境越发趋严和投资者维权意识的觉醒,监管层的执行力度将强化,诸如此类的违法行为也一定会得到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