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4日,联建光电发公告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18]5号),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一案已由证监局调查完毕,依法拟对相关责任方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2014年至2016年,联建光电子公司四川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时传煤”)通过虚构广告业务收入、跨期确认广告业务收入等方式,共虚增营业收入6178.70万元,虚增利润6047.25万元。
其中,2014年虚增营业收入 619.62万元,虚增利润619.62万元,虚增利润金额占当期联建光电披露利润总额的3.82%;2015年虚增营业收入3637.46万元,虚增利润3506.00万元,占当期联建光电披露利润总额的12.97%;2016年虚增营业收入1921.62万元,虚增利润1921.62元,占当期联建光电披露利润总额的4.07%。
详细信息请登录 巨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