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用户注册
繁体版 英文版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业务研讨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业务研讨 > 正文

官方重磅!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文档准备の二十三问!

更新时间:2017-03-01 10:45:00点击次数:5702次

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6月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以下简称公告),对企业关联业务往来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相关内容做了大幅修订和补充。


为此,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近日特别编制了《企业关联业务往来申报和同期资料文档准备须知》手册,对相关规定进行了梳理归纳,供纳税人参考。

广州国税特别声明

本须知手册是根据《公告》相关内容及截止于 2017年2月上级相关部门的解释口径整理编制。如上级税务机关对《公告》的后续具体执行解释和要求与本手册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上级税务机关的相关解释口径和工作要求为准


广州国税·特别答疑

如果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不是公历年度,比如是10月1日开始的,第一个主体文档是 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还是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公告》适用于2016年及以后年度,所以第一个主体文档年度应是最终控股企业2016年会计年度。如果2016年会计年度是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则应在2017年9月30日前准备完毕。


合资的居民企业,两个股东持股比例为50:5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达到10亿,且这个家股东均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该居民企业如何准备主体文档?

1. 如果两个股东所属集团均已准备主体文档,将两个股东所属集团的主体文档统一翻译成中文即可; 2. 如果两个股东所属集团未准备,该居民企业要分别准备两个股东的主体文档。


有的国家规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准备主体文档的时间晚于我国。比如日本规定有的企业,第一个主体文档年度为2017.1.1-2017.12.31,于 2018年12月31日前准备即可。如果该集团中国子公司2016年关联交易超过10亿元人民币,需要准备主体文档,税务机关是否会要求中国子公司准备集团2016年的主体文档?

集团最终控股企业按照所在国规定应该准备主体文档,仅仅由于时间差,未准备完毕,可认为是符合主体文档的第一个条件。企业能够提供资料证明按照所在国规定应该准备主体文档但未到完成时限,可以在规定时限准备完成后提供。


根据《公告》第十八条规定,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可以不准备特殊事项文档。如果企业存在其他跨境关联交易,但关联融资借贷交易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且债资比超过 2:1(非金融企业)或 5:1(金融企业),但向低税负境内关联方支付利息,是否可免于准备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可免于准备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威科小编·为您精选

哪些企业需要进行关联申报?

按照《公告》要求,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应当进行关联申报。


哪些居民企业需要准备国别报告?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企业,应当在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填报国别报告: (一)该居民企业为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且其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类收入金额合计超过55亿元。

最终控股企业是指能够合并其所属跨国企业集团所有成员实体财务报表的,且不能被其他企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  

(二)该居民企业被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报送企业

豁免规定:最终控股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的跨国企业集团,其信息涉及国家安全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豁免填报部分或者全部国别报告。


企业应在什么期限内进行关联申报?

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应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的次年5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关联申报表》。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需顺延的,以税务机关公告期限为准。


同期资料包括哪些类型文档?

《公告》采用了BEPS第13项行动计划成果《转让定价文档和国别报告》中的转让定价文档三层结构,将同期资料细分为三种文档,分别是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同时符合两种或以上文档准备条件的居民企业,应同时准备相应的同期资料文档。


哪些企业需要准备同期资料主体文档?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主体文档: (一)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且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准备主体文档。(二)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亿元


哪些企业需要准备同期资料本地文档?

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同期资料本地文档: (一)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照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超过2亿元。(二)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三)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四)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过4000万元


哪些企业需要准备同期资料特殊事项文档?

特殊事项文档包括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和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企业签订或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的,应当准备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企业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需要说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应当准备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企业应当在什么期限内完成准备同期资料?

同期资料主体文档应当在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12个月内准备完毕;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应当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次年6月30日之前准备完毕。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日内提供。企业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提供同期资料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30日内提供同期资料。

(编辑:huarui)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同里迎燕路70号(原同里宾馆)

联系电话:0512-63414422

传真号码:0512-63027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