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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三期”有多强?——实务指引与案例分享

更新时间:2017-09-12 16:53:00点击次数:4742次

 

金税工程

俗话说“十年磨一剑”!随着“金税三期”系统在全国范围内的全面铺开,税务机关已经开始使用这把历时十年打造的利剑,统一管理原分开征管的国税系统及地税系统,并加入工商等各行政系统对税务机关的信息传递,以实现对企业进行全方位的监控。那么,“金税三期”系统到底有多强?


“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网络爬虫”技术通过推行电子底账逐一实时采集、存储、查验、对比发票的信息,从源头上防范了偷骗税行为,并加大了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核查的力度。结合当下正在进行的“五证合一”、以及新的开票要求等政策,国、地税之间,税务系统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可以使税务机关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进行比对分析,达到对重点税源的监管。“金税三期”系统设定了风险识别点,通过高风险预警,协助税务机关筛查稽查案源。


哪些风险识别点最可能被税务机关通过“金税三期”系统筛查并关注呢?


•申报的销售额与企业经营场所、注册资金、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从业人员、经营费用不匹配的企业;

•经常性零申报、或之申报不交税、或有逾期未申报情况的企业;

•销售额增长较快,税负率反而下降的企业;

•长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企业;

•购销对象较分散且变化频繁,往往大多只有单笔业务往来的企业;

•经营活动使用大量现金交易的企业;

•最高开票限额较大、或发票开具的金额接近最高限额(即顶额开票)的企业;

•发票开具内容为“咨询费”“服务费”等较模糊项目的企业;

•受票方单一,且为小型非国有企业;



 

案例分享


案例1:某企业在开票软件的“商品编码编辑”界面中,手工录入的“商品名称”与“税收分类编码”及“税收分类名称”不一致。购买方进行“勾选认证”时,进入的系统界面显示已确认勾选。但在购买方填写抵扣数据申报增值税环节却无法正常提交申报。税务机关告知,在税务机关的“金税三期”系统中,由于商品名称不一致开具的发票均为异常开票,需要作废重开。

案例2:某企业登记注册在外省市,在北京买房产后并没有将房产税缴纳在北京而是缴纳在了企业注册地。北京税务机关通过“金税三期”系统识别到该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等从未在北京缴纳。根据房产税的属地原则,最终税务机关要求该企业在北京办理补交相关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及罚款,该企业再自行到注册地税务机关办理退税等各类手续。

案例3:某企业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量申请环节,税务机关从“金税三期”导出一份列明 “强制监管项目”、“高风险手段”、“发票开具情况”、“申报异常情况”、“电子底账进销匹配”五大项目的审核结果。这五大项又包含25个小项,例如:“有无未结案稽查”、“是否为D级纳税人”、“黑名单(高风险法人)”、“灰名单(高风险经营人员)”、“税务登记信息连续变更”、“作废和负数发票占开具发票比例”、“发票使用过程中连续顶头开具情况”、“进项税转出为负”、“未开具发票销项为负”、“税负指标”等等。系统自动审核了该企业的这25项内容是否通过,任何一个不通过项都可能会导致该企业不能申请发票增量。

案例4:某企业设立时直接申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由于业务一直未开展起来,因此也一直未开具发票,每月均为增值税零申报。2017年3月终于有了15万的收入,企业首次申请发票被核定的限额是每张最高一万元。根据合同,客户开了15张含税收入一万元的咨询费发票。次月接到了税务机关的稽查通知,原因是“金税三期”系统识别该企业连续几个月零申报,属于小型非国有企业,只开一次发票,且全部为顶额开具的咨询费,即受票方单一。因此系统自动将高风险识别推送给主管税务局的专管员上门实地核查。

案例5:某企业已完成地税的注销程序,在国税申请税务注销时,国税局的专管员可以通过“金税三期”获得该企业在地税的纳税情况,以进行必要的数据交叉比对,从而帮助审核国税所属各税种的纳税情况。

案例6:某企业开具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税务机关通过“金税三期”系统识别到该企业取得的进项发票并没有销项对应的商品名称及数量。此高风险识别经过税务机关进一步追查,发现该企业有用商品A代替商品B虚开的情况。

案例7:某企业因符合享受协定优惠的条件,而需要申请退还缴纳的预提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在审核相关资料后,可以在“金税三期”系统中一并录入纳税人退税申请信息和享受协定待遇的相关信息,从而集合同一纳税人相关税收信息,并加速退税申请的进程。


(编辑:hua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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