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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4-11-06 15:37:00点击次数:8858次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有关政策,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予以发布,自2015年1月1日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1月3日

  链接:相关政策解读


(编辑:hua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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