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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一批)

更新时间:2018-02-14 09:37:15点击次数:6035次

股转系统公告〔2018〕49号

 

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体系,推动市场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我司对2013年2月8日首批规则发布以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业务规则进行了清理,其中应予废止和自行失效的业务规则共计15件。现将废止的业务规则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废止的业务规则目录(第一批)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2月2日

(编辑:hua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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