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用户注册
繁体版 英文版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法律法规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

财政部拟修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部分条款

更新时间:2018-02-01 09:33:00点击次数:5639次
 近日,财政部起草了《财政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于201832日。

    《征求意见稿》称,财政部将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涉及会计从业资格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将其中与新《会计法》有关规定,以及现行会计规章的表述明显不一致的内容一并进行修改。其中,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提交专职从业人员具备从事代理记账专业能力的证明,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取得的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等。

(编辑:huarui)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同里迎燕路70号(原同里宾馆)

联系电话:0512-63414422

传真号码:0512-63027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