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对年度申报表进行修订,并对修订具体内容进行解读。
影响申报表修订的六大所得税政策具体如下:
(1)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2022年第13号公告延续小型微利企业判定标准,并对年应纳税所得额100-3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2022年第16号公告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2022年第28号公告明确,现行适用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75%比例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3)促进中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2022年第12号公告明确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比例;2022年第28号公告明确高新技术企业新购置的设备、器具扣除比例。
(4)支持我国基础研究发展。2022年第32号公告规定基础研究支出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5)支持广州南沙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财税〔2022〕40号公告对设在南沙先行启动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支持基础设施领域REITs试点。2022年第3号公告区分设立基础设施REITs前和基础设施REITs设立阶段,明确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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