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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发布会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引
更新时间:2016-04-11 14:17:00点击次数:6483次字号:T|T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就被评价单位的财政支出(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并独立出具报告的情形进行编写,用于指导和帮助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相关绩效评价业务。

 

  《业务指引》介绍了,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绩效评价业务的情况。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为会计师事务所积极发挥专业优势服务财政工作提供了平台和空间,越来越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到这一领域中。

 

  从实践来看,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绩效评价中,项目支出评价较多。其中,不同地区情况不同,有些地区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委托方的具体要求执行工作,不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评价报告;有些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则是按照委托,开展绩效评价业务并出具评价报告,相对独立地作出更多决策和判断。

 

  对于注册会计师行业而言,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新业务领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鼓励、引导会计师事务所拓展绩效评价业务,并提供相应的支持。《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中对开发、承接绩效评价业务作出了规划,支持、鼓励和推动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开设绩效评价相关课程及专业方向建设,同时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开展绩效评价业务培训,培养绩效评价专业人才。

 

  《业务指引》包括概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的承接、计划评价工作和编制评价工作方案、绩效评价的具体实施、形成评价结论和撰写评价报告等方面的内容,并提供了绩效评价服务合同参考格式、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参考提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流程图示例、被评价单位声明书参考格式、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等格式文件。

 

  《业务指引》明确,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规定程序接受委托,作为第三方独立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活动,运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将项目投入产出的实际情况与评价标准、评价依据进行比较分析和综合评判,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并通过绩效评价发现决策和执行中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方向,以促进预算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其他类型绩效评价业务,可根据具体情况参考使用。并提请会计师事务所注意,在开展绩效评价过程中,财政部门对绩效评价组织管理和工作程序已有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需要遵守相关要求。

 

  《业务指引》强调绩效评价工作组需要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绩效评价涉及具体的社会、经济调查,要求具有高水平的分析、判断技能。因此,需要绩效评价人员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具有一定的学历和工作经验,具有足够的专业熟练程度和良好的工作能力,了解特定项目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情况,具备相应的逻辑归纳能力、社会调查能力、写作能力和交流沟通能力,例如学习创新、社交技巧、诚实公正、判断力、承受压力、良好的口头表达和书面沟通等技能,以有效开展评价工作。


(编辑:huar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