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021年10月21日举行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财税分享领域,两省一市对不同行政主体的核心利益问题迎难而上,形成2项新成果。比如,出台示范区跨域财税分享实施方案,按照“增量起步、资本纽带、要素分享、动态调整”原则,在水乡客厅开发建设、跨区域协同招商、跨区域企业迁移等方面明确了财税分享路径。
示范区成立两年来,聚焦一体化重点领域,于2021年又推出了41项新的制度创新成果,不断推进第一年(2020)32项制度成果深化落地,第一批制度成果加快向全国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