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用户注册
繁体版 英文版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新闻中心
业内新闻
国务院:不裁员将返还50%失业保险费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
更新时间:2018-12-05 15:14:00点击次数:4966次字号:T|T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促进就业创业,强化培训服务,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和就业局势持续稳定。

《意见》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的重点举措。

一是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充分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鼓励各地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的担保支持,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

二是鼓励支持就业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

三是积极实施培训。困难企业可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不足部分,经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评估合格后,由就业补助资金予以适当支持。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调整至参保1年以上。

(编辑:huarui)